深圳市山东商会法工委应邀为商会福田联络处作民法典专题分享

                           

发布者:深圳市山东商会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1/4/21      点击率:

       2021年4月10日下午,深圳市山东商会福田联络处在福青龙大酒店举行会员专题分享与联谊会,深圳市山东商会执行会长任吉忠、伍柳江、副会长朱礼贵及商会理事、会员近30人参加了本次活动。本次活动的主持人、法工委主任王庆社律师向参加活动的会员企业简要介绍了深圳市山东商会法工委律师团队良好的整体素质和执业水平,同时介绍了法工委成立以来为商会联络处、商会生日会、商会三八妇女节等重要活动提供普法讲座及企业走访等多种方式的法律服务工作情况;他表示:商会法工委有实力依法依规做好为深圳市山东商会及会员企业的保驾护航工作。在本次活动的专题分享中,深圳市山东商会法工委副主任刘艳艳律师应邀作了《民法典对企业员工管理的影响》的公益法律专题讲座。


深圳市山东商会法工委副主任刘艳艳律师


       在法律专题分享时,刘艳艳律师首先强调:民法典作为新中国首部以“法典”名义命名的法律,有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之称,深刻影响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同样对企业员工管理的影响也不容易忽视。从网络上流传甚广的“打屁股”惩罚事件说起,重点针对民法典背景下,刘律师从该类具有人格侮辱性惩罚事件的新制度、公司对员工职务行为承担对外责任后的救济路径、防范性骚扰的企业新义务、企业采集使用员工指纹、人脸等生物识别信息时易忽略的风险点等几方面进行了法律分享。在此基础上,针对每一项风险事项提出了防范意见及建议。最后刘律师提示民法典对企业经营的影响不限于员工管理,建议企业家们持续关注民法典。

       与会会员认真听取了本次专题法律分享,讲座期间多名企业家互动提问,就企业关心的员工管理问题进行了交流与互动;与会会员们表示,商会活动需要法工委更多、更好的专题普法活动。本次法工委普法讲座大大提高了与会企业家们对《民法典》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了利用法律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意识,讲座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合影


        附:主讲人刘艳艳律师简介

       刘艳艳,山东临沂沂水人,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主要执业领域:(1)股权投融资;(2)公司日常法律顾问服务;(3)重大民商事案件的处理。

       联系电话:13163786972(微信同号),邮箱:lyy@lawzj.cn